17章 5节 注1
  意,得高举的父。
17章 5节 注2
  意,多人的父。神要完成祂永远的定旨,所需要的不是一个得高举的人,乃是一位多人的父。(参一28九1。)所以,亚伯拉罕改名,表征他的人位更换,乃是为着完成神的定旨。在属灵的经历里,真正的改名是从‘我’改成基督,(加二20,)并从‘我’改成神的恩典。(林前十五10。)惟有作神恩典的基督,不是‘我,’才能产生完成神定旨所需众多的人。(见十五4注1。)参三二27~28约一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