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使徒行传生命读经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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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篇、借着保罗一班同工的职事,在外邦地的繁殖(二)

读经:使徒行传十三章一至十二节。

在本篇信息中,我们要继续来看十三章一至十二节。在十三章一至四节上半,我们看见巴拿巴和保罗被圣灵分别并差遣。十三章四节下半至十二节,描述他们到居比路的帕弗的行程。

被圣灵分别并差遣

事奉主

十三章一至二节说,『在安提阿当地的召会中,有几位申言者和教师,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,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希律同养的马念,并扫罗。他们事奉主,禁食的时候,圣灵说,要为我分别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』在这里我们看见,这些申言者和教师不是与人商量,也不是在组织什么,他们乃是在事奉主并禁食。

这五位是在直接事奉主。这意思是,就属灵一面说,他们不是在外院的祭坛那里,乃是在圣所的香坛那里。旧约的祭司在两个地方事奉。他们服事百姓时,是在外院的祭坛事奉,为百姓向神献上祭牲。但是他们直接事奉主的时候,乃是在另一个地方,在圣所的祭坛那里烧香。安提阿这五位弟兄是在圣所的香坛那里,借着他们的祷告直接事奉主。

那是灵之主的说话

他们这样事奉主的时候,那是灵的主来对他们说话:『要为我分别巴拿巴和扫罗。』这指明在这里圣灵就是主。

许多基督徒认为那灵与主是分开的。有些人甚至说,那灵是主的代理者或代表。如果那灵只是主的代表,那么在十三章二节,圣灵就不该说,『要为我分别巴拿巴和扫罗。』反之,那灵该说,『我,那灵,是主的代理者。我代表主且为主作工。所以,我不说你们要分别巴拿巴和扫罗归于我,我吩咐你们要分别巴拿巴和扫罗归于主,我是为祂作工的。』

十三章二节有主、圣灵和『我。』这个我是谁?仅仅是圣灵而不是主吗?这一节的我当然是主。

那五位申言者和教师是在事奉主。当他们事奉的时候,那是圣灵的主对他们说话。这符合保罗的话:『而且主就是那灵。』(林后三17。)因此,那灵可以吩咐他们,要『为我』分别巴拿巴和扫罗。这个我是主,也是圣灵。所以,我们不该认为圣灵与主是分开的。圣灵就是我们所事奉的主。我们事奉的时候乃是事奉主,但主向我们回应时乃是圣灵。因为圣灵就是主,所以祂能说,『为我分别巴拿巴和扫罗。』

主将福音开展到外邦世界所采取的一大步

十三章二节的圣灵,『是灵的基督,』身体的头,吩咐从那五个人中分别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祂召他们所作的工。这是主将祂国度的福音,开展到外邦世界所采取的一大步。这是从叙利亚一个外邦的中心安提阿开始的;没有组织差会,没有募集基金,没有人的任命,也没有人的计划和方法。这是由基督身体上五个忠信寻求主的肢体发起的,他们借着事奉和禁食,给身体的元首一个机会,使元首,就是那灵,能将他们分别出来,完成祂伟大的使命,开展祂的国度,好借着祂福音的传扬,在外邦世界建立祂的召会。

这主要的一步,与耶路撒冷召会毫无组织上的关系,也不在彼得和耶路撒冷其余十一位使徒的权柄和指挥之下。这纯粹是从一个外邦中心开始的,远离犹太教一切背景与实行的气氛和影响,甚至也远离耶路撒冷召会的实行和影响。这完全是借着基督身体上那些忠信并寻求主的肢体,在地上与诸天之上的元首配合,凭着那灵、在那灵里并同着那灵的行动。因此,这不是人所安排的宗教运动。从安提阿开始,主在地上为着神新约经纶的行动,有了全新的起头。虽然主行动的流是在五旬节从耶路撒冷开始的,以后流到安提阿,再从安提阿继续流到外邦世界,但这流在安提阿转弯时,凭着那灵有了炼净的起头。

按手

十三章三节继续说,『于是禁食祷告,按手在他们身上,就打发他们去了。』在这里我们看见,他们禁食祷告,而不是讨论决定。

十三章三节的按手是指联合,表征按手的人与接受按手的人是一。借此他们同众人宣告,当受差遣的人出去完成主伟大的使命时,他们与受差遣的人是一。

四节上半说,『他们既被圣灵差遣。』在三节,巴拿巴和扫罗是其它三位弟兄所打发的,但这里说他们被圣灵差遣。这证明那三位弟兄在主的行动上与那灵是一,那灵承认他们的打发,就是他的差遣。

三节的按手与任命无关,按手在巴拿巴和扫罗身上的那三位,不是差会理事会或宗教组织的成员,他们并没有向受差遣的人保证给他们财物资助。那是今天许多基督教团体的作法。被差遣出去传道的人也许认为,除非理事会的成员按手在他身上,否则他没有把握得着他们财物的资助。如果他们按手在他身上,他就知道他必得着所需的金钱。这样的情形在今天很普遍。

倘若我们按手在受差遣的人身上,这绝不该是财物资助的担保。反之,我们在按手时,乃该与三一神是一,不是任命受差遣者,而是使自己与他们联合。所以,按手表征我们的灵、我们的祷告、以及我们里面的一切所是,与受差遣者同去。这不是任命,乃是联合。

每逢我们按手在主恢复中受主差遣的人身上时,我们必须这样作。否则,我们就不该实行按手。

按手不是仪式或一种与任命有关的事。按手是一件在那灵里生命的事。在行传十三章里,那三位有负担参与巴拿巴和扫罗的使命,这是他们按手在巴拿巴和扫罗身上的原因。他们借着按手指明,他们要在祷告和那灵里,与巴拿巴和扫罗同去。他们要与奉差遣者是一,并且不计任何代价与他们同去。

因着宗教背景的影响,以及形式化按手所造成的破坏,我们一直不愿意实行按手。有时候我有负担为某人按手。然而,我迟疑不作,因为许多人认为这是仪式,或是一种任命。我们不该有任命或任何仪式,我们所需要的是真正且正确的联合。按手确有需要,但我们绝不该将这个作成仪式。如果我们实行按手,这应当是照着里面的引导,而且有那灵里真实的负担。我们的实行应当与传统基督教不同,那与行传十三章所陈明的榜样相去甚远。

一个绝佳的榜样

我们在行传十三章看见一个绝佳的榜样。在耶路撒冷没有这样的榜样,因为那里的召会是在起初的阶段。主在耶路撒冷所作的,实际上开始于祂呼召门徒。主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的时候,看见西门和安得烈两兄弟,就呼召他们跟从祂。(太四18~19。)祂从那里往前,看见了另外两兄弟,雅各和约翰,也呼召了他们。(太四21~22。)主呼召了这四位和其它的门徒以后,就带着他们与祂同在三年半。祂带他们经过祂的钉十字架,并进入祂的复活。然后祂在复活里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。之后主将他们带到橄榄山,在他们眼前升上诸天。门徒带着这样的背景和属灵的教育祷告了十天。然后在五旬节那天,彼得的职事开始了。

主在福音书与行传头二章对门徒所行的,无法重复;今天主不会呼召跟从者像祂呼召彼得、安得烈、雅各、约翰那样。所以,在耶路撒冷的门徒身上,我们找不到一个能在我们中间重复的榜样。然而,行传十三章的榜样可以重复。

主耶稣呼召彼得和安得烈时,对他们说,『来跟从我,我要使你们作得人的渔夫。』(太四19。)但主呼召大数的扫罗时,借着亚拿尼亚向他指明,祂要使他成为器皿,而不是得人的渔夫。在行传九章十五节,主对亚拿尼亚论到扫罗说,『这人是我所拣选的器皿,要在外邦人和君主并以色列子孙面前,宣扬我的名。』彼得成了得人的渔夫,保罗却成了器皿。渔夫与器皿相当不同。

行传十三章里新的转弯不是在渔夫身上,乃是在器皿身上。保罗受差遣是作器皿。这就是说,他受差遣是作盛装基督的器皿,带着祂到外邦世界。不论保罗去那里,他的职事就是将他所盛装的基督分赐给人。他是盛装基督的器皿,他将这基督服事给人。

在安提阿的起头与在耶路撒冷的大不相同。在耶路撒冷的起头不是我们今天的榜样,但在安提阿的起头,转弯,实在是我们的榜样,我们需要跟从。

到居比路的帕弗的行程

十三章四节下半告诉我们,巴拿巴和保罗『下到西流基,从那里坐船往居比路去。』保罗第一次出外尽职的旅程,开始于此,结束于十四章二十七节。

在会堂里宣传神的话

十三章五节上半说,『到了撒拉米,就在犹太人的各会堂里宣传神的话。』巴拿巴和扫罗不是去参加犹太会堂的聚集,乃是利用他们的聚集宣传神的话,正如主在地上尽职时所行的。(太四23,路四16。)就如在十四节,他们到会堂去的目的是要抓住机会传福音。

我们已经看过,会堂一辞在原文是由『一起』和『带来』组成的。因此是集合、聚集、会众;转意为聚集的地方。本辞在新约用以指犹太人的聚集(徒十三43,九2,路十二11)和聚集的地方,(路七5,)在那里他们研读圣经,寻求关乎神的知识。(路四16~17,徒十三14~15。)

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

按照五节下半,巴拿巴和保罗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,这实在是这榜样的缺点,是因缺少经历而引起的。巴拿巴和保罗不该带约翰与他们同行。末了,约翰离开他们,回耶路撒冷去。(徒十三13。)约翰离去的原因也许是承受不了旅程的艰难。

巴拿巴和保罗第二次要出外时,『巴拿巴定意也带着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。』(徒十五37。)但是『保罗以为不带他同去是适宜的,因为马可从前曾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,不和他们同去作工。』(徒十五38。)巴拿巴和保罗为此起了剧烈的争执。因为约翰是巴拿巴的表弟,所以巴拿巴想要带他同去,但保罗不同意。我们这里的点乃是,问题开始于头一次带马可同行的错误。

全时间事奉主的人在带人同行的事上应当谨慎。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忍受全时间事奉的一切艰难。你若轻率的带人与你同行,将来可能会有麻烦。巴拿巴和保罗在第一次行程带马可同行所犯的错误,至终使保罗和巴拿巴分开。他们犯这样的错误是一件严重的事。

巴拿巴和保罗在居比路岛上

十三章六、七节说,『他们经过全岛,到了帕弗,遇见一个犹太人,是个行法术的假申言者,名叫巴耶稣,他常和省长士求保罗同在,士求保罗是个通达人,他请了巴拿巴和扫罗来,切求要听神的话。』当时居比路是罗马帝国的一个议院辖省,地方政府的首长该是省长。

八节说,『只是那行法术的以吕马(他的名字翻出来就是行法术的)抵挡使徒,想要叫省长转离这信仰。』这是客观的信仰,指在基督里的信徒所信福音的内容。

九节接着说,『扫罗,又名保罗,被圣灵充溢,定睛看他。』名字的改变可指明生命的改变。无论如何,保罗自从在这里被圣灵充溢以后,在使徒的职事上就一路领头。这里圣灵的充溢是指在外面为着能力的充溢,如在二章四节,四章八节、三十一节,以及九章十七节。

按照十节,保罗对行法术的以吕马说,『你这满了各样诡诈和奸恶,魔鬼的儿子,众义的仇敌,你歪曲主的正路,还不止住吗?』正路就是真理的路和义路。(彼后二2,15,21。)

十一、十二节总结说,『看哪,现在主的手临到你,你要瞎眼,暂时不见日光。立刻就有雾气和黑暗落在他身上,他就四下找人牵手领他。省长看见所发生的事,因惊讶主的教训,就信了。』行法术的以吕马受到惩罚而蒙羞。然后主向省长显示祂的正路,省长相信就得救了。结果那地方就兴起了见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