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马可福音生命读经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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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篇、奴仆救主为着完成神救赎的死与复活(三)

读经:马可福音十五章十六至四十一节。

我们已经看见,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有六小时之久,从上午九时到午后三时。在头三个小时祂受人逼迫;但在后三个小时,祂为我们的罪作代替,受神的审判。马可十五章三十三节指明,正午(第六时)的时候,遍地都黑暗了。『午后三时,耶稣大声喊着:以罗伊,以罗伊,拉马撒巴各大尼?翻出来就是: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弃绝我?』(34。)我们在本篇信息要特别注意这一节。

神弃绝钉十字架的基督

我们来看主在三十四节大声喊叫时,需要问一个问题:神离开基督没有?主说神弃绝了祂,而弃绝的意思就是离开。因此,就着某一方面说,神离开了祂。

主耶稣在约翰五章四十三节说,祂在父的名里来:『我在我父的名里来。』不仅如此,神一直与祂同在:『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。』(约八29。)主受死以前不久的时候又说,『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,因为有父与我同在。』(十六32。)父不仅与主耶稣同在,也在祂里面,并且主也在父里面,『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吗?…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』(十四10上,11上。)主论到祂与父的关系时,又说,『我与父原是一。』(十30。)主耶稣与父总是一。此外,人一看见主,就是看见父。因这缘故,主耶稣能说,『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。』(十四9。)

我们从这几节看见,主在父的名里来;父与祂同在;祂在父里面,父在祂里面;祂与父是一;人看见祂就是看见父。这几节证明主从来没有与父神分开过。虽然如此,主耶稣在午后三时(第九时)却大声喊着:『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弃绝我?』毫无疑问,这指明神离开了祂。然而,神在那一方面离开了主耶稣?这件事既然为三一神真理中的一个重大问题,我们怎样才能明白?

神弃绝了基督,意思是不是说,留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仅仅是一个人,不再有神圣的性情?如果是这样,那么主救赎的权能就不可能是永远的,因为其中没有神圣、永远的成分。所以,神离弃钉十字架的基督到底是什么意思,我们回答这个问题时,必须十分谨慎。

要解释神弃绝主耶稣这件事,非常困难。我们若要领会得恰当,就需要彻底思考圣经中所启示的三一神。

从圣灵成孕

主耶稣成孕时,是由一个童女从圣灵成孕的。(太一20。)祂的成孕是神圣的,因为是出于圣灵,就是出于神的。祂奇妙的成孕是神在人里面孕育,这孕育与神性、人性都有关联。

我们不像主耶稣,我们乃是父母孕育出来的。我们的成孕只与人性有关。然而,主耶稣的成孕却是神在一个童女里面的孕育,这个孕育与神性和人性都有关联。因此,主耶稣出生为人,兼有两种性情:人的性情与神圣的性情。这使我们有根据来说,祂是神人。祂是从神而生,生在人里面。祂从神得到神圣的成分,从马利亚得到人的成分。这两种成分(神性与人性)将耶稣构成神人。

主耶稣三十岁受浸。祂从水里上来时,随即从天上有声音说,『这是我的爱子,我所喜悦的。』(太三17。)同时,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,落在祂身上。(16。)主岂非从灵生的吗?灵岂非祂所是的一种素质吗?主耶稣受浸以前,祂里面岂非已有圣灵吗?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:是的。主的确从灵而生,并且灵是祂所是的一种素质,祂里面的确有圣灵。因着祂是在童女里面从圣灵孕育的,所以祂的所是由两种素质-神性与人性-所构成。祂的里面既然有圣灵,为什么还需要圣灵降临在祂身上?这是一个紧要的问题。

那灵降在主耶稣身上

我们在马太三章看见,那灵清楚、明显的降在主耶稣身上;然而,主耶稣里面已经有了圣灵,这是不可否认的。马太一章二十节说,那生在马利亚里面的,乃是出于圣灵。圣灵不仅在主耶稣里面;圣灵就是祂所是的一种素质。因此,我们需要有一条路,使这两项重要的事实能一致:首先,主耶稣里面有圣灵作祂的素质;其次,祂受浸以后,圣灵降在祂身上。圣灵既然是祂所是的一部分,神的灵为什么还需要降在祂身上?

在基督教的整个历史中,一直对三一神缺乏正确的认识。梵谛冈的艺廊有一幅描绘三一神的图画。这幅图画里有一个留胡子的老人,表征父神;一个青年人表征子;一只鸽子在天空飞翔,表征圣灵。那幅图画可能是根据奈西亚信经的三一神观念。这种领会只是部分正确,因为多多少少是根据马太三章的话。我们在那一章看见,子站着,父从天上讲话,圣灵彷佛鸽子降临。马太三章所陈明的这三位-子、父、灵,不仅有别,而且彼此间似乎有距离。

我们来看马太三章所描绘的三一神时,需要领会马太一章所说关于圣灵与主耶稣的话。我们已经强调一个事实,就是马太一章二十节告诉我们,主耶稣是从圣灵成孕的。因此,马太一章是三章的平衡。我们若只有马太三章论到三一神的启示,就会以为三一乃是三神论,有三位神:一位在天上,一位在地上,另一位在空中。但是马太三章是从一章出来的。马太一章着重于一,而不是三。因此,我们把马太一章与三章摆在一起,就会看见神是三一的。

事实上,我们不可能使三一的两方面完全一致,就是使马太一章的一,与马太三章的三,完全一致。我们不能使这两方面一致,因为三一神是个奥秘。我们若能完全了解三一神,祂就不再是奥秘了。不仅如此,路德马丁曾说,我们若能完全了解三一神,那我们就是神的老师了。

今天有些人诬指我们教导三一神的异端。若有人这样指控你,你可以问他,他怎样使马太一章和三章里面论到三一神的启示互相一致。

马太一章与三章有一个紧要的点我们要看见,当圣灵彷佛鸽子降在主耶稣身上时,祂已经是人又是神了。祂已经有了神圣的性情与人的性情,因为圣灵是祂所是的一种素质。

基督借着圣灵献上自己

希伯来书启示,主耶稣受死时,祂将自己当作包罗万有的祭物献上,顶替旧约所有的祭物。照九章十四节所说,基督『借着永远的灵,将自己无瑕无疵的献给神』。虽然基督是人又是神,但将自己当作包罗万有的祭物献上给神,不仅是借着祂自己—神而人者,也是借着永远的灵。

主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献给神,可以与祂在地上借着灵服事相比较。灵降在祂身上以前,祂已经是神又是人。祂虽然是神又是人,但祂要开始尽职事时,神用灵膏祂。这就是降在祂身上的灵。但是灵降在祂身上以前,祂里面已经有了神性的素质。然而,为了尽职事,祂又被圣灵所膏。因此,在祂尽职事的三年半中,祂不是只凭自己这位神而人者行动,也是凭着膏祂的灵行动。祂是凭着这灵行动、服事。特别是祂在十字架上将自己当作包罗万有的祭物献给神时,祂乃是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献上。

施膏的灵离开主耶稣

当主耶稣大声喊着说,『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弃绝我?』那时,祂正在担当我们的罪,(彼前二24,)替我们成为罪,(林后五21,)并取代了罪人。(彼前三18。)这就是说,神将祂当作我们的代替,为我们的罪审判了祂。在神眼中,基督成了大罪人。关于这一点,林后五章二十一节说,『神使那不知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。』神在什么时候使基督替我们成为罪?是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期间吗?
不,如果神在主耶稣整个人生的过程中,使祂成为罪,那么神就不会与祂同在,神也不会喜悦祂。我相信,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后三个小时,就是从正午十二时到午后三时,当遍地黑暗时,神才使祂成为罪。神不只使基督成为我们的代替,甚至使祂替我们成为罪。因着基督是我们的代替,且在神眼中成为罪,神就审判了祂。我相信就是在这时,约在午后三时,施膏的灵离开了主耶稣。

我们已经着重的指出,圣灵,就是施膏的灵,降在主耶稣身上以前,祂里面已经有了神圣的素质作祂所是的两种素质之一。现今我们需要看见,神圣的素质从来没有离开祂。即使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着说,『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弃绝我』的时候,祂仍然有神圣的素质。这样,到底谁离开了祂?乃是施膏的灵(借此祂将自己献给神)离开了祂。神悦纳基督作包罗万有的祭物以后,施膏的灵就离开了祂。虽然施膏的灵离开了祂,祂仍然有神圣的素质。

主死的永远功效

主耶稣的死不仅是人的死,也是神人的死。因这缘故,祂的死有永远的功效。主的死有永远的权能,来救赎我们。否则,一个人不可能为多人受死。个人是有限的,因为人不是永远的。如果主仅仅以人的身分受死,那么祂死的功效就相当有限。祂只能作一个人的代替,不能作千万人的代替。然而,主的死也是神人的死;因此,这是永远的死,完成了永远的救赎,具有永远的权能和功效。

圣灵降临在主耶稣身上以前,主已经有了神圣的素质。当祂受浸时,祂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浸。受浸以后,圣灵就降在这位神人身上,为着祂的职事膏抹祂。祂三年半凭着这灵服事。然后,祂在十字架上以神人的身分,借着永远的灵献上自己,作为包罗万有的祭物。神将祂算为罪人,作我们的代替,甚至使祂替我们成为罪,又悦纳祂的奉献以后,神这位曾经降在耶稣身上的圣灵,就离弃了祂。虽然如此,主还是一个神人,且以神人的身分受死。这就是说,虽然作为那灵的神离开了主,但主不是仅仅以人的身分受死,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死。所以,祂的死有神圣和永远的成分。祂的死成功了永远的救赎,带着永远的权能和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