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马可福音生命读经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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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、奴仆救主福音服事的辅助动作(二)

读经:马可福音三章二十二至三十五节。

在马可三章七至三十五节,我们看见奴仆救主福音服事的五项辅助动作:避开群众;(7~12;)选立使徒;(13~19;)因需废食;(20~21;)捆绑撒但,洗劫其家;(22~30;)不认亲属,只认行神旨者。(31~35。)我们在上一篇信息说过头三项的辅助动作。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后二项,就是捆绑撒但,洗劫其家,以及不认亲属,只认行神旨者。

捆绑撒但,洗劫其家

三章二十一节说,主的『亲属听见,就出来要拉住祂,因为他们说祂癫狂了』。这一句感叹的话,说出奴仆救主的亲属对祂天然的关切,这为经学家开了亵渎祂的路。二十二节说,『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经学家说,祂有别西卜附着;又说,祂是靠着鬼王赶鬼。』这句亵渎的话,是由二十一节天然关切的感叹引进的。

因着主的亲属不了解祂,就说祂癫狂了。这句话为反对者经学家开了毁谤主的门。经学家也许说,『你们看,连祂的亲属也说祂癫狂了,你们晓得祂为什么癫狂了?祂癫狂是因为祂被鬼附着,就是鬼王别西卜。』奴仆救主赶鬼,就是赶出为撒但黑暗的国作工的邪恶者,然而反对者却说,祂是靠着鬼王赶鬼。那恶者是何等诡诈,鼓动这些邪恶的反对者说这话!他们与那恶者同工,甚至与他是一。

别西卜的意思是苍蝇之王,是以革伦神的名。(王下一2。)犹太人由于蔑视,将这名改为巴力西卜,意粪堆之主,用以指鬼王。(太十二24,27,路十一15,18~19。)经学家辱骂奴仆救主,说祂是靠着鬼王赶鬼。这个最亵渎的名称,表达出他们最强烈的反对和弃绝。

毫无疑问,别西卜这名是指魔鬼,魔鬼就是苍蝇之王和粪堆之主。经学家不能再找出一个更糟的辞来诋毁主耶稣了。他们不只说祂被鬼附,并且说,祂是在鬼王别西卜之下。这样的亵渎太厉害了,以致主后来指出,这样亵渎是不可赦免的,因为亵渎了圣灵。(可三28~30。)

我们要记住,主的亲属说主癫狂的话语,为毁谤开了门。他们责备主不正常,使经学家有机会诋毁祂。经学家也许说,『祂的确不正常,因为祂有鬼王别西卜附着。』我们由此看见,我们亲属对我们天然的爱,可能为撒但开了门,让他能进来。

三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,『耶稣叫他们来,用比喻对他们说,撒但怎能赶逐撒但?若是一国自相分争,那国就站立不住;若是一家自相分争,那家就站立不住。』这里主的话指明,撒但不仅有家,也有国。他的家是罪的家,(约壹三8,10,)他的国是黑暗的国。(西一13。)罪人属于他的家,也属于他的国。鬼属于他的国,也为着他的国附在人身上。撒但是这世界的王,(约十二31,)也是空中掌权者的首领。(弗二2。)他有他的权势(徒二六18)和他的使者,(太二五41,)就是他的从属,是这黑暗世界的执政者、掌权者和管辖者。(弗六12。)因此,他有他的国,就是黑暗的权势。(西一13。)

我们看见,撒但有家,也有国。撒但的国与神的国敌对;撒但的家与神的家抵触。

主在马可三章二十六节指出:『若是撒但自相攻打分争,他就站立不住,必要灭绝。』然后在二十七节祂继续说,『没有人能进壮者家里,洗劫他的家具,除非先捆绑那壮者,才能洗劫他的家。』这里的『家具』是指罪人,他们为着撒但的国,被拘禁在撒但家里。奴仆救主捆绑那壮者撒但,并进入他的家里劫夺罪人,好为着神的国,(约三5,)借着重生,把他们带进神的家。(弗二19。)奴仆救主从事福音的服事,就是捆绑那壮者撒但。福音的服事乃是一场摧毁撒但及其黑暗国度的争战。

主在马可三章二十七节所说的话,表明祂传福音的时候,就是在捆绑那壮者,洗劫他的家,好摧毁他的国。换句话说,主的传讲就是洗劫。撒但掳掠所有的罪人,把他们放在他的家里,就是监狱里。因此,所有的罪人都成了撒但的俘虏。但是这位有圣灵大能的主耶稣来传福音。祂来洗劫撒但的家,并释放他的俘虏。

我们若没有二十七节所记载主的话,就不知道当我们传福音时,应当洗劫撒但的家。我们也许以为传福音仅仅是拯救灵魂,就是拯救失丧的罪人。然而,主的观念不同,祂认为传福音拯救罪人是洗劫撒但的家,释放他的俘虏。这样的洗劫,的确摧毁了撒但的国。

二十七节的话,与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主告诉保罗的话相符:『叫他们的眼睛得开,从黑暗转入光中,从撒但权下转向神。』当神呼召保罗传福音时,神告诉他要使人从黑暗转入光中,从撒但权下转向神。撒但的权势就是撒但的国。今天我们向罪人传福音时,也要使他们这些撒但的俘虏,从黑暗的权势转向神和祂的国。

主在马可三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接着向经学家说,『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一切的罪和亵渎,无论是亵渎什么,都能得赦免;但无论谁亵渎圣灵,却永不得赦免,乃要担当永远的罪。』这里主论到圣灵的话,说出奴仆救主福音的服事,特别在赶鬼,摧毁撒但黑暗的国一事上,乃是靠着圣灵。祂为圣灵所膏,在一切的行动上都一直受圣灵的引导。(路四18,1,可一12。)

主传福音时,是靠着圣灵的能力摧毁撒但的国。祂受浸时否认自己,将自己埋在死水里。主不愿意靠着自己的权能、力量或能力作些什么。相反的,祂靠着圣灵行作一切。祂特别是靠着圣灵传福音,好洗劫撒但的家,摧毁他的国。

马太十二章二十八节指明,当主借着传福音摧毁撒但的国时,祂把神的国带进来:『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,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。』神的灵乃是神国的能力。神的灵在那里掌权,那里就有神的国,并且那里鬼就没有地位。

马可三章二十二至三十节所形容,奴仆救主福音服事的辅助动作是何等奇妙!从这里所描绘的,我们学习到:当我们传福音时,我们需要祷告,接触神作我们的源头,使我们更多接受圣灵,得着圣灵的加力。这样,我们传福音就会洗劫撒但的家,摧毁他的国。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件大事,这是非常重要的。

福音服事不仅是传讲,也牵涉争战与洗劫。罪人是撒但所掳掠的『家具』,拘禁在他家里的堡垒中。因此,我们不仅要说服并征服不信的人,同时也要洗劫撒但的家,使他们从被掳中得释放。我们要释放撒但监狱中的俘虏,就需要能力与权柄。圣灵是我们的权柄与能力。我们从这里所说主福音服事的辅助动作,看见我们需要圣灵的加力,才能传扬福音。

主在三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说,人一切的罪和亵渎,都能得赦免;但无论谁亵渎圣灵,『却永不得赦免,乃要担当永远的罪。』这罪是指永远不得赦免的罪。亵渎圣灵和亵慢圣灵(来十29)不同。亵慢圣灵是故意不顺从祂,许多信徒都是这样。他们若认这罪,就必得着赦免,并蒙主的血洗净。(约壹一7,9。)但亵渎圣灵乃是毁谤祂,如经学家在马可三章二十二节所作的。主靠着圣灵赶鬼,经学家看见,却说主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,这就是亵渎圣灵。

在三一神的经纶里,父构想祂救赎的计划,(弗一5,9,)子按照父的计划完成救赎,(彼前二24,加一4,)那灵临到罪人,实施子所完成的救赎。(林前六11,彼前一2。)倘若罪人亵渎子,像大数的扫罗一样,那灵还有地位在他身上作工,使他悔改、相信子,好得着赦免。(见提前一13~16。)但罪人若亵渎那灵,那灵就没有地位在他身上作工,也就没有什么能使他悔改相信了。因此,这样的人不可能得着赦免。这不仅按理由说是合乎逻辑的,就是按神行政的原则说,也是合乎管治的,正如主的话在这里所启示的。

不认亲属,只认行神旨者

我们在马可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五节,看见奴仆救主福音服事的第五项辅助动作,就是不认亲属,只认行神旨者。三十一至三十二节说,『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兄弟来,站在外面,打发人去叫祂。有群众在耶稣周围坐着,他们就告诉祂说,看哪,你的母亲和兄弟,并你的妹妹,在外面找你。』反对者受撒但煽动,亵渎主以后,奴仆救主的亲属又来,以天然的关切烦扰祂。毫无疑问,这也是那恶者所鼓动的。

主在三十三至三十五节说,『谁是我的母亲和弟兄?于是祂环视那些围祂而坐的人,说,看哪,我的母亲,我的弟兄!因为凡实行神旨意的,就是我的弟兄、姊妹和母亲了。』主在这里的话指明,祂拒绝祂亲属天然的关切。祂为着摧毁那恶者的诡计,完成祂福音的服事,就不愿留在天然生命的关系里。这显示祂在人性里向着神的绝对。

祂环视那些围祂而坐的人,说,『看哪,我的母亲和弟兄!』又继续说,凡实行神旨意的,就是祂的弟兄、姊妹和母亲了。我们在这里看见,主与跟从之人的关系,不是在肉身里,乃是在灵里。凡实行祂父旨意的人,就是帮助祂的弟兄,同情祂的姊妹,也是柔和慈爱的母亲。

奴仆救主借着福音的服事,把信祂的罪人作成祂属灵的亲属,成为神家里(来三5)的许多弟兄,(罗八29,来二11,)并为着建造祂奥秘身体的许多肢体,(弗五30,林前十二12,)以实行神的旨意。

今天,罗马天主教把马利亚当作神的母亲。但是主耶稣否认祂与母亲的天然关系,并说,凡实行神旨意的,就是祂的母亲。这指明一位姊妹若实行神的旨意,她就可以有胆量宣告:她是主耶稣的母亲。不仅如此,我们一点也不越分的能放胆说,我们是主的弟兄。

我们在马可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五节看见,奴仆救主并不留在天然生命的关系里。祂与跟从之人的关系,是出于属灵的生命。我们从这辅助的动作看见,我们在神的职事中若要有能力,就需要否认天然的关系。神职事的最大缠累,就是我们与父母、丈夫、妻子、孩子、或亲属的天然关系。借着否认天然的关系,主耶稣避免了这个缠累。

在奴仆救主福音服事的五项辅助动作中,我们看见其中毫无天然观念、天然领会或天然关系的地位。在这些辅助的动作中,每一件事都是属灵、圣别、神圣的,完全与人的观念相反。今天我们若要跟随主,执行这些辅助的动作,就不该给天然的观念和关系留地步。为着在这些事上跟随主,我们的每一件事都必须是属灵、神圣、圣别,并且是照着神的。这样,我们就有地位和胆量来完成神的工作。

我希望我们,特别是年轻人,能从主福音服事的辅助动作中,得到帮助,并且留下深刻的印象。我们特别需要得着深刻的印象,绝不以天然的方式来考虑主的恢复、主的职事和主的行动。我们不该照着天然的领会,来衡量主恢复里的事。

马可福音所记载的事例,都是在神的主宰权柄下发生的。首先,一章十四至四十五节的五件事例,组成奴仆救主福音服事的内容。然后二章一节至三章六节的五件事,给我们看见完成福音服事的路。正如我们所看见的,三章七至三十五节有五项辅助的动作。这五个事例,五件事,和五个动作,都是照神的主宰权柄,按着很好的顺序发生的。如果我们看见这些事,就会知道如何完成神的职事。我们若看见福音服事的内容、路和行动,就会知道主的福音服事是什么,并知道如何完成这服事,以及如何得着执行神工作的立场与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