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14节 注1
  白发表征高龄,(伯十五10,)在这里指明主的亘古常在。歌五11描述祂的头发是黑的,表征祂那永不衰残、永远长存的力量。
1章 14节 注2
  白羊毛是出于生命的性质,白雪是从天降下的。因此,本节和但七9的白羊毛,表征基督的亘古常在,乃是出于祂的性质,并非年纪老迈;白雪表征祂的亘古常在是属天的,不是属地的。
1章 14节 注3
  在歌五12,基督的眼好像鸽子,为了表露祂的爱。在这里,祂的眼目如同火焰,这是为着祂来鉴察并搜寻,使祂借着光照施行审判。在本书,祂的眼不是两个,乃是七个;(五6;)七是神行动中完整的数字。因此,在本书祂的眼是为着神的工作。祂的七眼是七盏火灯,(参但十6,)在宝座前点着,这七灯就是神的七灵。(四5。)点着的火等于火焰,是为着鉴察并搜寻。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,(五6,)也是为着神在地上的行动。因此本书中,基督的眼就是神的七灵,为着神今天在地上的行动与工作。
1章 14节 注4
  本书含有审判的性质。“火”是为着神圣的审判。(林前三13来六8十27。)“我们的神乃是烈火;”(来十二29;)祂的宝座乃是火焰,其轮乃是烈火,从祂面前有火像河发出。(但七9~10。)这一切都是为着审判。主的眼目如同火焰,主要的意义是为着审判。(二18~23十九11~12。)当祂来向地施行审判以据有地时,甚至两脚像火柱。(十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