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章 6节 注1
  罗马教不直接杀害圣徒,乃是透过罗马帝国间接的杀害他们。她喝醉了圣徒的血,和耶稣见证人的血。
17章 6节 注2
  或,殉道者。圣徒是分别出来,圣别归神,至死为神过圣别生活的人。见证人是主耶稣的活见证,也是至死忠信的。耶稣的见证人也是圣徒;然而,圣徒也许只是过着分别、圣别的生活,不随从背道的召会,却不挺身而出作见证,反对罗马教的背道,像见证人安提帕(二13)所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