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壹 4章 12节 注1
  这指明我们若用神的爱彼此相爱,如同神爱我们一样,我们就在祂的素质上彰显祂,这样别人就能在我们身上看见祂素质的所是。
约壹 4章 12节 注2
  彼此相爱是我们住在神里面的条件,(13,)我们住在神里面又是祂住在我们里面的条件。(约十五4。)因此,我们彼此相爱,神就住在我们里面,祂的爱也在我们里面得以成全而显明出来。
约壹 4章 12节 注3
  二5之神的爱,乃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向着祂的爱,我们乃是用这爱爱祂。这里祂的爱,乃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向着彼此的爱,我们乃是用这爱彼此相爱。这指明我们该接受神的爱作我们的爱,用以爱神并彼此相爱。
约壹 4章 12节 注4
  原文意,完整,成就,完成。神的爱在神自己里面本身是完全且完整的。然而,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必须在其彰显上得了成全、得了完成。神差祂的儿子来作我们平息的祭物和生命,在此神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。(9~10。)然而,我们若没有用向我们显明的这爱彼此相爱,就是,我们若没有用神爱我们的爱彼此相爱以彰显这爱,这爱就没有完全且完整的彰显出来。我们在生活中习惯的用神的爱彼此相爱以彰显这爱,这爱就在其彰显上得了成全、得了完成。我们在神的爱里彼此相爱的生活,乃是这爱在我们里面在其彰显上的成全与完成。这样,别人就能在我们那在神爱里的生活中,看见神在祂爱的素质里彰显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