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章 18节 注1
  这里的律法是指摩西所写的五经—旧约的头五卷书。在治理百姓的事上,王首先要受神的话教导、管制、规律并支配。对召会中的长老们来说,原则也是一样。长老们要管理、治理召会,就必须被神的圣言重新构成。(提前三2五17。)结果,他们就在神的管理、神的规律和支配之下。这样,他们的决断自然会有神在其中,长老们就代表神治理召会的事务。这种治理乃是神治。(见十六18注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