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前 4章 6节 注1
  指3节所说淫乱的事。
帖前 4章 6节 注2
  即越过(界限)、过分、违犯、超过。“越分,占他弟兄的便宜,”在此指与弟兄的妻子犯奸淫。
帖前 4章 6节 注3
  占他弟兄的便宜,或,从他弟兄得利。因此是亏骗他的弟兄。
帖前 4章 6节 注4
  即越分,占人便宜等事。
帖前 4章 6节 注5
  主是报应者、惩治者,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,给与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