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14节 注1
  即最完满的享受基督,赢得基督。
3章 14节 注2
  见12注5
3章 14节 注3
  召我向上,就是去得神从上头、从诸天之上召我去得的奖赏。这属天的呼召,(来三1,)与20节在诸天之上的国籍相符,不像那赐给在肉体里之以色列人属地的呼召。这向上的呼召,是要得着基督;而向以色列人属地的呼召,是要得着物质的地土。
3章 14节 注4
  指在千年国里,对基督极点的享受。这要作奔跑新约赛程之得胜者的赏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