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18节上 注1
  我们不仅要有智慧、启示和能看见的眼睛,也需要光,照明那向我们开启的事物,使我们得着异象。
1章 18节上 注2
  指看见属灵事物的眼睛。我们有智慧,就是认识的能力;也有启示,就是属灵事物的开启;然而,我们仍需要眼睛,就是看见的属灵机能。(徒二六18启三18。)

 要我们的心眼蒙到光照,需要彻底对付我们的良心、心思、情感和意志,就是我们的心所借以组成的。(参三17注2。)首先我们需要敞开的灵,带着为基督救赎之血所洒,经过我们认罪和对付,而有的清洁良心。(来九14十22。)其次,我们还需要清明的心思,(提后一7注2,)爱的情感,(约十四21,)和服从的意志,(约七17,)好有纯洁的心。有了这样的灵和心,我们的心眼就能看见。
1章 18节上 注3
  神的呼召,是3~14节所列一切福分的总和,这些福分就是父神的拣选和豫定、子神的救赎、以及灵神的盖印和作质。我们一旦蒙召,就有分于父的拣选和豫定、子的救赎、以及灵的盖印和作质。
1章 18节上 注4
  神呼召的盼望包括:(一)基督自己,以及祂回来时所要带给我们的救恩;(西一27彼前一59;)(二)被提的迁移,从属地、属物质的范围,迁到属天、属灵的范围,以及得荣;(罗八23~2530腓三21;)(三)在千年国里与基督一同作王的享受;(启五10提后四18;)(四)在新耶路撒冷里对基督终极的享受,连同在新天新地里普遍而永远的福分。(启二一1~7二二1~5。)
1章 18节下 注5
  神先使我们成为祂的基业,(11下,)作祂所买的产业,(14下,)又使我们分享祂的一切所是、所有并所完成的,作我们的基业。(14上。)总结起来,这一切成了祂在圣徒中的基业,直到永远。这要成为祂永远的彰显,就是祂的荣耀,带着祂一切的丰富,普遍且永远的彰显祂,达到极点。
1章 18节下 注6
  这荣耀是丰富的,这丰富就是神圣属性的许多不同项目,就如光、生命、能力、爱、义、圣等不同程度的彰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