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24节 注1
  或,护卫者,看守者,监护人。这样的人照顾未成年的儿童,带他到学校的教师那里。神用律法作为监护人、看守者、儿童导师,在基督还未来到以先,看管祂的选民,在基督来时,护卫并带他们到基督那里,使他们本于信得称义,有分于神所应许并立为约的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