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16节 注1
  原文,复数。
3章 16节 注2
  基督是那后裔,后裔乃是承受应许的后嗣。在这里,基督是承受应许的惟一后裔。因此,我们要承受那应许的福,就必须与基督是一;在祂以外,我们无法承受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。在神眼中,亚伯拉罕只有一个后裔,就是基督。我们必须在祂里面,才能有分于神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。基督不仅是那承受应许的后裔,也是神所应许给人承受的福。加拉太信徒若从基督转回到律法,就要丧失这位后嗣,以及神所应许的产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