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前 13章 13节 注1
  信,接受神圣的事物,(约一12,)并质实属灵、未见的事。(来十一1。)望,收获并有分于信所质实的事物。(罗八24~25。)爱,享受信所接受、质实,以及望所有分于的事物,为着滋养我们,建造别人,(八1,)并彰显神,如此就完全了全律法。(罗十三8~10。)这样的爱,为着发展并运用属灵的恩赐,使我们在生命里长大,并且是得着更大恩赐极超越的路。因此,在这三样常存的美德中,最大的乃是爱。所以我们必须追求爱。(十四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