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章 2节 注1
  本章揭示属灵的生命有四重。第一,这生命是在那灵里神的生命。(2。)第二,这生命借着重生,成了我们灵里的生命。(10。)而后,这生命要从我们的灵,浸透我们的心思,使我们心思所属的魂变化,而成为在我们魂里的生命。(6。)最终,这生命要渗入我们的身体,成为我们身体里的生命。(11。)终极的结果,是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,(腓三21,)也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。(23。)
8章 2节 注2
  在这里,律、那灵和生命,与律、罪和死相对。两个律相对,那灵与罪相对,生命与死相对。在五章,恩典(神在我们里面的化身)与罪(撒但在我们里面的化身)相对;(五21;)在本章,那灵(活在我们里面的神)与罪相对。因此,五章的恩典就是本章的那灵,也就是神化身在我们里面作恩典,在我们里面生活行动。

 本书在前面多次说到生命。(一17二7五1017~1821六422~23。)到本章,“生命之灵”一辞将生命与那灵联在一起,指明前面关于生命的一切,都包含在本章的那灵里,生命属于那灵,那灵是生命的,二者实际上乃是一。(约六63。)经历并享受那神圣、永远、非受造之生命的路,乃是借着这生命的灵。
8章 2节 注3
  生命之灵的律,是本章的主题。本节只说到与这律的运行有关的那灵和生命。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,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。这位三一神,经过成为肉体、钉死并复活的过程,成了内住、赐生命的灵,作所有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生命。罪的律,乃是出于住在我们堕落身体肢体中的撒但。(七2317。)那释放我们,使我们脱离这罪律的,乃是这生命之灵的律。不是神,也不是那灵,乃是这律,在我们里面运行,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律的运行,并使我们认识神,得着神,而将祂活出。这生命之灵的律,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,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,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。(见4注3。)不论撒但还是神,在进入并住在我们里面以后,其运行都不是借着外面客观的活动,乃是借着里面主观的律。生命之灵的律的运行,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,在我们灵里的运行,也就是这三一神在祂生命中,在我们里面的工作。
8章 2节 注4
  住在我们灵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,作生命之灵的律,主要的功用乃是在各方面释放我们,使我们脱离撒但,就是那住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罪与死的律。(七23~25。)这释放不仅是为着我们主观的称义,更是为着我们在性质上的圣别。
8章 2节 注5
  有些古卷作,你,使你…。
8章 2节 注6
  罪的律,就是在人里面自生自发的犯罪能力,叫人作罪的奴仆,(约八34,)不能自主,被罪辖制,受罪捉弄,作许多自己所不愿意的。死的律,就是叫人衰弱、枯萎、老死的自然能力,住在人里面,叫人的各部分都沉没在死衰中。死一面叫人失去能力,一面又叫人失去感觉,叫人为善无能力,犯罪无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