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章 16节 注1
  不只那灵作证,我们的灵也作证,乃是那灵同我们的灵见证。这指明我们的灵必须主动作证,然后那灵就要同我们的灵见证。
8章 16节 注2
  这启示今天神的灵,三一神包罗万有的灵,住在我们重生的人灵里,并在这灵里运行。这二灵成为一灵,一同生活,一同工作,乃是一个调和的灵。(林前六17。)见约三6四24
8章 16节 注3
  这是那灵在我们的呼叫“阿爸,父”(15)上,所作的见证,见证且保证我们是神的儿女,有神的生命,并且限制、约束我们照着这生命而行,与神儿女的身分相符。那灵是见证我们与神最基本、初步的关系─我们是祂的儿女,不是见证我们是祂的儿子或祂的后嗣。因此,那灵的见证,是从我们属灵的出生,我们的重生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