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章 17节 注1
  本节有力的证明,在召会时代,召会就是神的国,因为这里的上下文是论到今世的召会生活。召会一面是在于恩典和生命,神的国一面是在于操练和管教。
14章 17节 注2
  神的国乃是神掌权的范围,使祂能彰显祂的荣耀,以完成祂的定旨,所注重的不在于吃喝,乃在于公义、和平、并圣灵中的喜乐。公义原意是义,指对的、正的。活在神国里的人,对人、对事、对神,都该是对的、正的,没有错误的、差的、歪的、斜的或偏的,这需要我们严格的对待自己。和平是义的结果,(来十二11,)是活在神国里的人,和人并和神该有的关系。我们如果对人、对事并对神,都是义的、对的、正的,我们和人并和神的关系,必定是和平的。如此,我们就能在圣灵里,特别是在神面前有喜乐。这样,我们也就被喜乐和圣灵所充满,(徒十三52,)活出公义、和平、并圣灵中的喜乐,就是神国的实际。

 本节的话,照本章的上下文,是为着我们接纳信徒而写的。如果我们照着使徒在本章所指示的接纳信徒,我们对所接纳的人,就是对的、正的、和他们有和平的,因此也就能在圣灵里喜乐,证明我们是活在神国的实际中,受神的管治;否则,我们对所不肯接纳的人,就是不对、不正的,也就和他失去了和平,而不能在神面前有圣灵中的喜乐,证明我们不是在神的国里服神权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