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章 11节 注1
  保罗乃是为着辩护,要上诉于该撒。(见二二1注2二六32注2。)这要实现他去罗马推广主见证的心愿,(十九21,)也是照着主所指示他的。(二三11。)保罗若不上诉于该撒,就会因犹太人的阴谋被杀,(参二三12~15二五1~39,)他就不能写最后的八封书信。保罗去罗马上诉于该撒之前,只写了六封书信:帖前、帖后、加拉太、罗马、林前、林后。他第一次监禁在罗马时,写了歌罗西、以弗所、腓立比和腓利门;出监以后,写了提前、提多和希伯来;第二次监禁时,写了提后。若没有末了这八封书信,神圣的启示会有何等的残缺,召会要受何等的损失!保罗的上诉,确实给主的权益带来莫大的利益和益处。
25章 11节 注2
  即该撒尼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