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章 29节 注1
  这话说明,在五旬节时信的人凡物公用一事,(二44~45四32,)到这里所题之事时,为时不过十年,就是早在保罗开始去外邦尽职(十三2~4)之前,就已经过去了。这话也指明,在早期的召会中,对于信徒在财物上的奉献,没有一律规定的作法,乃是听由信徒各人自愿自发的作。
11章 29节 注2
  原文意前进得好,或,进行得顺利。指在事业、职业或其他事上顺利发达─昌盛。得昌盛,是神所赐的,其结果乃是盈余、优裕。
11章 29节 注3
  直译,服事。原文与太四11者同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