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章 32节 注1
  在三一神的经纶里,父构想祂救赎的计划,(弗一59,)子按照父的计划完成救赎,(彼前二24加一4,)那灵临到罪人,实施子所完成的救赎。(林前六11彼前一2。)倘若罪人亵渎子,像大数的扫罗一样,那灵还有地位在他身上作工,使他悔改、相信子,好得着赦免。(见提前一13~16。)但罪人若亵渎那灵,那灵就没有地位在他身上作工,也就没有什么能使他悔改相信了。因此,这样的人不可能得着赦免。这不仅按理由说是合乎逻辑的,就是按神行政的原则说,也是合乎管治的,正如主的话在这里所启示的。
12章 32节 注2
  在神管治的行政里,祂的赦免是有时代讲究的。为着祂的行政,祂计划了不同的世代。从基督第一次来一直到永世的这段时期,在时代上分为三个世代:(一)今世,现今的世代,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祂再来;(二)来世,千年国,就是复兴和属天管治的一千年,从基督再来,到旧天旧地结束;(三)永世,新天新地的永远世代。神在今世的赦免,是为了罪人永远的得救。这赦免是给罪人,也是给信徒的。神在来世的赦免,与信徒时代的赏赐有关。倘若信徒得救后犯了罪,不肯在他死前或主回来前,借着认罪和主血的洗净,(约壹一79,)清楚对付,这罪在今世就不得赦免,乃要留到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。(林后五10。)他不能得着国度为赏赐,不能在诸天的国实现时,与基督一同有分于荣耀和喜乐,却要受管教,以清除这罪,而在来世得着赦免。(十八23~35。)这种赦免要保持他永远的救恩。但不会使他够资格有分于要来国度的荣耀和喜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