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章 1节 注1
  用以作坛的皂荚木,表征那人耶稣,(提前二5,)作我们的代替,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审判。皂荚木是约柜(二五10)和祭坛的素质和本质,表征惟有构上约柜之标准的那一种人性,就是耶稣的人性,才能作我们的代替,拯救我们。
27章 1节 注2
  位于帐幕外院子的燔祭坛,豫表基督的十字架。(来十三10。)
27章 1节 注3
  祭坛是四方的,表征那人耶稣是正直、完全、毫无缺点的,因此够资格作我们的代替和救赎主。(见可十二37注1。)
27章 1节 注4
  五是负责任的数字,五乘五表征基督在十字架上负完全的责任,满足神一切公义、圣别、和荣耀的要求。见创三24注1
27章 1节 注5
  这里三这数字表征三一神。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,不是仅仅由主耶稣基督自己完成的,乃是由三一神完成的。神圣三一的三者都参与救赎的完成。(来九14太二七46西二14~15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