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章 27节 注1
  意,大能者,刚强者,或大树。
15章 27节 注2
  以色列人在以琳的经历,乃是经历复活生命的一幅图画,而这经历来自在玛拉对十字架的经历。在以琳有十二股涌流的水泉,七十棵生长的棕树。在圣经里,水泉表征生命在复活里从神流出,流进祂所拣选的人里面,(约四1014七37~39启二二1,)棕树表征生命发旺、(诗九二12、)在满足中欢乐、(利二三40尼八15、)并且胜过患难。(约十二13启七9。)十二这数字表征神性与人性的调和,为着完整并完全的执行神的行政,直到永远。(见启二一12注213注1二二2注4。)七十是七乘十。七这数字表征神时代行动中的完整和完全,(启二29注1,)十这数字表征完全。(见启二10注2。)所以,七十这数字表征为着神完满的时代行动,在时间里的完整和完全。因此,以琳的十二股水泉表征神作为活水,涌流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,与他们调和,好完成祂永远的行政;七十棵棕树表征神作为生命,在祂的子民里面生长,执行祂时代的行政,好彰显神圣生命的丰富及其得胜。

 十二和七十这两个数字并用时,表征神的子民乃是借着十二股水泉所表征涌流的生命,和七十棵棕树所表征生长的生命,完成祂的职事。(二四14路九1十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