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章 1节 注1
  1~5节的说话者不是所罗门,也不是书拉密女,乃是第三者,表征那灵。那灵与基督是一,(林后三17,)也与信徒是一。(启二二17。)因此,这第三者说话,好像两者在说话。

 所罗门是许多葡萄园的主人,(12,)这些葡萄园需要许多工作。到这时候书拉密女必须成为所罗门的同工。这指明爱基督的人至终需要分担主的工作。他们够资格作这工,乃在于得着神圣生命一切属性的装备。本章1~5节是那灵追述佳偶的美德,陈明基督秀美的佳偶一幅美丽的描绘,从脚到头,都是她所爱之基督的彰显。(参六4~10。)这样的美德是她在神圣生命里成熟的记号,使她够资格有分于主的工作。(参林后一12二14~17十一10上帖前二1~12。)

 王女,指明爱基督的人该在祂君尊的生命里达到成熟,与基督一同作王掌权。(罗五17。)这使她有资格分担主的工作。
7章 1节 注2
  直译,脚步。
7章 1节 注3
  这里那灵追述她的美丽在于传扬福音(脚在鞋中—罗十15,)以及她借着灵神技巧的变化工作(珍宝—林后三18,)得着站立的能力(大腿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