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3节 注1
  这里属人的观念是:喜爱神律法的人,在凡事上尽都顺利(亨通,)而恶人必遭损失。(4~5。)但诗人在七三篇的经历却相反。(七三1~712~14。)这似乎矛盾的情形使诗人感到困扰,直到他在神的圣所里受教导,单单以神自己,而不以神之外的任何事物,作他的分。(七三16~1725~26。)按照主在新约里的教导,那些为义受逼迫的人(不是那些亨通的人)有福了。(太五10。)使徒保罗追求基督,没有在外面亨通,反而亏损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赢得基督。(腓三8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