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11节 注1
  在旧约里约伯所经历神的销毁和剥夺,远不如在新约里保罗所经历的。神首先剥夺约伯的家产,(一13~19,)然后借着他身体上所遭受的灾病销毁他这个人。(二7。)在新约里,神的销毁和剥夺成为可喜悦的事。自保罗信主那天起,他就是一个在神的销毁和神的剥夺之下的人。(林后四8~18腓三7~8。)然而,当保罗为基督的缘故受困苦时,他是喜悦快乐的,(林后十二10,)甚至为着他的经历而在主里喜乐。(西一24腓四4。)相反的,约伯没有喜乐,乃是一直烦恼。

 保罗在经历神的销毁和剥夺时,四面受压,却不被困住;打倒了,却不至灭亡。(林后四8~9。)他不丧胆,反而期望被治死,好显明基督的生命,也期望天天被销毁,好得着更新;并借着短暂轻微的苦楚,加添他在要来时代中所分享永远重大的荣耀。(林后四10~1216~17,参罗八18。)保罗不像约伯,他没有咒诅自己的生日,也没有说宁愿死,不愿生。相反的,经过许多考量后,保罗说,他宁愿活着,不愿离世,因为在他活着就是基督。(腓一21~25。)保罗活基督,乃是为着让他借着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,无论是生,是死,都显大基督。(腓一19~20。)他不在乎生或死;他只在乎活基督以显大基督。当神造人时,祂要人过的就是这种生活。